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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悄然改变农药营销如何应对

更新时间:2016-09-01 关注:4320


土地流转将改变现有销售模式“厂家+种植户”或“厂家+专 业组织+种植户”的新模式将出现。  

农药企业纷纷认识到,随着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和服务组织的快速推进,不但会改变未来农药的销售模式,还将加速农药行业之间的整合。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农药生产企业直接与种植大户对接还存在较大困难,“雷声大雨点小,光开花不结果”的状态普遍存在,农药企业与种植大户对接的比例占不到1%,绝大多数农药企业的销售基本还是沿用原来的模式。  

对于其中的原因,首先是企业对潜在风险的担忧,包括种植大户赊账风险和药害风险。在传统农药销售模式中,与农民对接的是基层经销商,大家都是熟人,这样就降低了赊账的风险,但如果企业直接对种植大户赊账,回款的风险就会增大。另外,农药施用过程中一旦出现药害,大户的风险要高于散户。其次,在与种植大户对接方面,农药企业缺少相应的技术服务性团队,同时也担心会影响到现有的销售渠道。另外,企业与大户对接,还属于起步阶段,缺乏成功的经验模式可供借鉴和参考。  

随着土地流转加速,种植大户的不断出现,将会催生社会性专 业组织,如打药、施肥、耕种收获、农产品加工、技术服务、贸易等方面的专 业组织,这些专 业组织将对农药市场产生影响。农药市场的销售模式也会随之改变,可能出现“厂家+种植户”或“厂家+专 业组织+种植户”的新模式。农药行业的结果就是渠道数量大幅度减少,生产厂家大幅度减少,大面积的行业整合会出现。  

农药企业如何与种植大户对接呢?农业企业既需要建立专 业团队,也需要转变销售模式,由销售型变为服务型。可以把现有渠道当作一个分销平台,划分产品销售区域,给一定费用,签订三方合同,既“借船出海”,又分担风险。  

另外,产品要适合大户的需求,如采用大包装等。处理好种植户产品品牌与现有品牌的关系,企业品牌可能多于产品品牌,重 点产品也可做品牌。  

编者按:今年中 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支持专 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本届农化产品经理(作物经理)交流会上,新形势下农药营销的应对之策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不少与会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的报告,也围绕该主题展开。(来源:农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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