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公文系统、微信工作群等渠道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按照应报尽报、真实准确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做好填报安排。
二是凝聚部门合力。公务用车统计工作每年例行开展,所涉数据时间跨度大、科目分类细、管理不统属,财政部门指导各部门加强协调和统筹,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其中,统计报表填报时结合“河北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服务平台”数据,要与机关事务中心相结合;车辆维修、保险、燃油费、充电费要与本部门财务相结合;出车次数、行驶里程等数据要与本部门公车管理相结合,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确保填报质量。为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口径统一、逐年可比。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单位及车辆信息,要求各单位要基于日常管理台账如实编报,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内容全面完整。
截至目前,我市应纳入公务用车统计报告范围的61家行政事业单位均已完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