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监管监察四科工作:按照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滦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滦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第十二组工作人员协同滦河街道办事处应急办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临街商铺进行督导检查,将现场检查的问题隐患交办滦河街道办,由街道办督促商铺整改,严防事故隐患发生。
3月28日,监管监察四科工作:按照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滦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滦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第十二组工作人员协同滦河街道办事处应急办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临街商铺进行督导检查,将现场检查的问题隐患交办滦河街道办,由街道办督促商铺整改,严防事故隐患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