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问题
2021-04-25 18:02:00 浏览次数:
受理时间:2021年4月17日
群众反映:城区共享电车随意停放,影响店铺门口生意,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21年4月18日
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经查反映属实,我局执法大队已责令共享电动车运营公司整改,运营公司已将该位置投放的电动车收回并取消了该处停放点位,问题已解决。
受理时间:2021年4月17日
群众反映:城区共享电车随意停放,影响店铺门口生意,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21年4月18日
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经查反映属实,我局执法大队已责令共享电动车运营公司整改,运营公司已将该位置投放的电动车收回并取消了该处停放点位,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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