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
安排意见
滦政发〔2017〕2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对于改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明确目标,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今年,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纳入了县委书记考核指标。市人社局下达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任务为326965人,新增扩面任务12000人。为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将新增扩面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办)。各镇(街道办)要对扩面任务进行细化,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把握关键,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26日—7月31日)
1.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征缴工作。各镇(街道办)组织召开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迅速推进工作落实。
2.组织业务培训。县人社部门组织对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各镇(街道办)也要组织对辖区各村(居)委会协办员培训,使大家明晰政策,方便工作开展。
3.广泛宣传发动。人社、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结合各镇(街道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9月10日)
1.调查摸底(8月1日-8月3日)。各镇(街道办)组织所辖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家庭成员情况逐户进行核实,以户为单位对新增和续保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摸清辖区内应参保人数,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2.登记申报(8月4日-8月9日)。各镇(街道办)所辖村(居)委会要积极组织村(居)民登记申报,同时对新申报人员的年龄、户籍、缴费额度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人员符合参保资格。
3.组织缴费(8月10日-8月25日)。各镇(街道办)组织收缴具有参保资格人员的养老保险费,每日将收缴的保险费及时存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按照边收缴边入库的征缴方式,由财政所及时将保险费存入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账户。
4.信息录入(8月26日-9月10日)。各镇(街道办)在完成养老保险费征缴入库后,将参保人员数据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要求做到准确无误。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分析情况,查摆不足,对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三、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县长戚永和任组长,副县长李瑞岭任副组长,各镇政府(街道办)镇长(主任)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宋占成兼任。各镇(街道办)也要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形成县、镇(街)、村(居)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队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一定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板报、广播电视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惠民政策。各镇(街道办)、村(居)要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好对重点人群的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常年在外人员、未参保人员的宣传,确保宣传工作不留死角,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三)搞好配合,协调联动。各镇(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安排专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质保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基金征缴,以及养老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办)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保值增值、补贴资金落实,以及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全程跟踪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对违反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各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人员参保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费收缴等具体工作,尤其是在保费收缴过程中,各镇(街道办)要把征缴资金全部交由财政所管理,并采取边收缴边入库的征缴方式,及时将保费存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账户。县直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
(四)分解目标,强化考核。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标量化到各镇(街道办),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范围。对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村(居)委会协办员,县财政按参保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日博app官方下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分解表
日博app官方下载:
2017年7月25日
附件1
日博app官方下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戚永和 县长
副组长:李瑞岭 副县长
成 员:于忠君 政府办主任科员
卢金玺 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宋占成 人社局局长
张双和 发改局局长
李会臣 审计局局长
宋建华 民政局局长
王振栋 监察局局长
阚炳延 编办主任
李树新 残联主席
武铁东 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 蒙 财政局主任科员
王晓国 公安局副局长
李菁生 榛子镇镇长
李志岐 东安各庄镇镇长
罗文辉 油榨镇镇长
于 杰 九百户镇镇长
李俊刚 雷庄镇镇长
葛秋钧 茨榆坨镇镇长
宋志庆 杨柳庄镇镇长
姜海山 古马镇镇长
王汝春 小马庄镇镇长
张秀海 王店子镇镇长
侯 成 滦河街道办主任
李金明 滦城街道办主任
申 涛 响嘡街道办主任
杜历军 古城街道办主任
张仕君 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2017121110444388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