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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相关税收政策梳理

2022-05-18 15:46:02 浏览次数:

按照唐山市关于助企纾困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为积极响应助企纾困要求,梳理有关税收相关政策如下:

1.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住宿、商贸、流通等服务业企业及其他行业中小微企业,加强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对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2.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政策。

4.推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自202241日至2022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加工贸易企业暂免征收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5.扩大先进制造业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6.延缓缴纳税费。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已缴纳入库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7.提高退税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口企业,依法依规加快退税受理审核速度,最长不超过6个工作日,最大限度给予出口企业税务支持。

8.减免房屋租金。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免除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驻唐央企、其他省市驻唐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唐山市有关标准执行。市属、县属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鼓励市属、县属国有参股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房屋租金,市县两级在有关政策中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市县两级根据实际予以适当支持。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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