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
7月10日,按照唐山市局下发的《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落实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药品科到4家单体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参与违规回收或销售回收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试剂、未按规定配备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等情况,持续提升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公众用药安全。
7月10日,按照唐山市局下发的《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落实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药品科到4家单体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参与违规回收或销售回收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试剂、未按规定配备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等情况,持续提升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