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明示“反餐饮浪费”标识、是否存在诱导或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的行为。现对4家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一:近日,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古城某小吃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吃部存在诱导顾客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5日内完成整改。5日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小吃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滦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依照反食品浪费法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近日,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雷庄镇某板面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执法人员依照反食品浪费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该警告。
案例三:近日,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九百户镇某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执法人员依照反食品浪费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该警告。
案例四:近日,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油榨镇某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存在诱导顾客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5日内完成整改。5日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滦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依照反食品浪费法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