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博app官方下载

图片
当前位置:日博app官方下载: - 日博app官方下载: > 部门信息公开 > 医保局 > 部门职能 >
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0-05-11 10: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人员编制34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正3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负责编制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收支预、决算;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负责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协议管理,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负责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建立医保信息档案,提供查询服务;负责医疗保险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各项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填报汇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内设机构10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8名(其中正股级领导职数10名,副股级领导职数8名)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负责文字材料、重要会务、政策宣传、机关党建、信息反馈、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后勤保障及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医保规划科:负责全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两定点协议的签定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组织鉴定工作;负责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准入、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考评工作;负责总额预算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申报登记科:负责办理基本医疗(生育、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年审、变更和注销工作;负责医疗(生育、长期护理)保险扩面、基数核定、业务查询工作;负责为参保单位建立医保信息档案并提供查询服务;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变更、记录维护、接续转移、信息查询、支付继承等工作;负责基本医疗(生育、长期护理)保险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分析、汇总,按时编制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报表。

(四)医疗审核:负责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医药机构 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资料进行审核和补录审批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所发生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门诊特殊疾病及贫困人群享受医疗报销政策所需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及时做好各类医疗保险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工作

(五)异地就医科:负责参保人员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异地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所发生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异地居住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返还工作;负责转外费用报销档案的整理工作;负责异地就医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六)基金支付科: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核、拨付、核算监督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档案理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类票据的复核、管理工作。

(七)网络信息:负责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网络管理方案;负责机关和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计算机硬软件管理、数据备份,保障网络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负责做好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和云平台等网络数据分析开发应用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网络维护;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网络维护与监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相关管理工作。

(八)护理服务科:负责全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医疗救助等档案资料归类存档管理;负责各类存档资料的借阅与日常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负责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待遇标准;负责参保对象待遇的申请受理、评估鉴定、护理方式确认等工作;负责定点机构现场考察、协议管理、考评监督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需求计划;负责加强专项资金监管,配合做好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有关事项的咨询等;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医药稽核科: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各类行为的检查工作;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联系和协助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结合第三方做好基金使用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内部业务流程和基金管理运行情况分析和预警工作。

(十)医疗救助科:负责贯彻执行医疗救助及扶贫脱贫政策规定,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负责编制全市医疗救助资金需求计划;负责医疗救助对象待遇的审核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资金监管,配合做好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有关事项的咨询等;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