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家庭农场)》、《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农民合作社)》已经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315—7123462。
滦州市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农民合作社).pdf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