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唐山基点房产测绘有限公司”对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否则,不予受理。电话:0315—7123462。
附:1、滦州市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S"(面包)砖硬化补贴明细表 20201102105652673.xlsx
2、滦州市2019年审计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太阳能路灯补贴明细表202011021057034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