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减员人员产业帮扶计提资金分配公示
现将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脱贫户自然减员产业帮扶收益金的使用方案和发放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3年 4月 10日至 2023 年 4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脱贫户的产业帮扶资金收益按时足额发放。
监督单位:
1.滦州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315-7123462
单位地址:滦州市滦河街道人民西道87号
邮 箱:lxnmjbgs@163.com
2.滦州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315-7123462
单位地址:滦州市滦河街道人民西道87号
邮 箱:lxnmjxmb@163.com
3.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一:《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自然减员产业帮扶收益金的分配方案》.doc
附件二:发放人员明细1528人.xlsx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