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关于《滦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滦财农字〔2022〕24号)文件的公开公示
现将《滦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滦财农字〔2022〕24号)文件进行公告公示,详见附件。投诉监督单位:滦州市财政局。地址:人民西道89号。联系电话:0315-7108575。电子邮箱:luanxiannongcaigu@163.com。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0220624103623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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