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1、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
2、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工作;
4、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
5、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
6、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7、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8、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9、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10、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
11、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12、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14、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